【中國環保在線 固廢處理】我國每年產生建筑垃圾約15億噸,堆填占用土地20萬畝,回收利用率僅5%。面對這么嚴重的“垃圾圍城”局面,建筑垃圾處理企業卻“吃不飽”,因為政策和法規的缺失,拆遷單位寧愿采用偷倒、亂倒等方式處理建筑垃圾,也不愿意花錢“再生”。
市場不買賬企業“吃不飽” 建筑垃圾圍城難題未解
東南大學固體廢棄物再生利用研發中心專家顧問王重義介紹,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每年產生建筑垃圾約15億噸,南京市年產生建筑垃圾量約1000萬噸左右。目前,我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僅5%左右,長期采用堆放、填埋等方式,占用大量土地資源,造成“建筑垃圾圍城”的局面。
建筑垃圾的嚴重危害和對資源的大量浪費,已引起全國上下的高度關注。在近幾年的全國“兩會”上,不少代表、委員向大會遞交了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議案、提案,強調對建筑垃圾的處置要集中收集、集中運輸、集中處理,解決目前普遍存在的建筑垃圾偷倒、亂倒的現象。
就在12月中旬,工信部和住建部印發了《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范條件(暫行)》、《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兩個征求意見稿,力圖規范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發展秩序,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培養行業骨干企業。11月,南京市也印發《“十三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對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提出了明確要求。這些文件的出臺證明,政府對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問題日益重視。
然而,南京某資源利用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杰表示,一邊是“建筑垃圾圍城”,另一邊卻是大量建筑垃圾處理企業“吃不飽”。這一方面是大部分建筑垃圾處理企業裝備落后、技術不足,市場“不買賬”;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缺乏法律規定和政策激勵,部分施工單位情愿偷倒、亂倒建筑垃圾,也不愿花錢處理,違法成本卻要由其他單位甚至全體民眾承擔。
“推動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產業快速發展,尚需立法和出臺政策扶持?!蓖踔亓x說,近年來,已經有一些地區出臺了推行建筑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的措施與政策,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初見端倪。例如,上海市提出,三星綠色建筑的再生混凝土對同類材料的替代使用率應當不得低于15%,其他綠色建筑應當不得低于10%;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路面基層材料中的再生材料替代使用率不得低于30%;鄭州規定各類建筑必須使用40%以上的再生材料及衍生產品,否則工程不予驗收;常州對設置建筑廢棄物收納場的選址、標準、處理企業及政策作出明確規定,鼓勵各類民間資本進入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將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納入政府投資項目采購的范疇。
針對建筑垃圾處理生產成本較高,施工單位不愿花錢消化等問題,不少地方政府明確給予補貼。例如北京市規定,建筑垃圾清運費為運輸距離6公里以內6元/噸、6公里以外1元/噸·公里,建筑垃圾處理費為30元/噸;上海明確建筑渣土處置基準價為每立方25元,上下浮動幅度10%。西安、昆明等城市也出臺了相關補貼標準。
此外,王重義還建議,可參照生活垃圾的處置管理模式,實施區域內特許經營,由政府統一規劃布局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場所和建筑垃圾填埋消納場所;針對產業裝備技術落后的現狀,政府應盡快啟動再生資源科技經費的重點專項列支,開展技術研發—集成示范—推廣應用等,形成產業鏈裝備體系并完善相關技術標準體系。
(原標題:建筑垃圾圍城,專業處理企業卻“吃不飽”)
(來源:南京日報 查金忠)